多伦多一名华裔女子,18年中只申报纳税收入12万,年均6666元,她靠这些钱成功养活了自己和3个孩子。当警察在她家里搜查出近7万现金准备没收的时候,她告警察成功取回了自己的钱,税局发现她偷漏税,也没能把她怎么样,法官明知道她说谎,同样拿她没有什么办法,判她只需补交一点税款。最厉害的是此女子全程打官司不请律师,法庭上用粤语应诉,靠翻译交流,可谓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