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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76岁华裔老太过马路时被车撞倒受伤。老太向女婿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索偿,但保险公司认为老太不是受保人,应由撞老太的汽车保险公司赔偿。两家保险公司为此扯皮,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仲裁员和法院都认为,老太在财政上依赖女儿一家,应被视为女婿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的受保人,由该公司赔偿老太的医药费。
2013年4月25日,老太在横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右脚踝和肩膀受伤。之后老太向女婿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Allstate索偿,但Allstate认为,老太在案发时照顾孙儿,不需依赖女儿或女婿照顾,Allstate也不肯定老太是否财政独立。Allstate表示,若老太在看护或财政上独立,撞老太的汽车保险公司Intact需优先负起老太的事故索赔责任,但Intact保险公司对此不认可。
为此两家保险公司在2014年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员在2015年底裁定老太因财政上要依靠女儿和女婿,因此属Allstate受保人,Allstate不服上诉至安省高等法院。
法庭文件显示,因老太的女儿和女婿都要全职工作,老太会为两名年幼外孙女准备早餐并接送上下学,放学后又会继续照料两人,但没有领取薪水。老太在加国的收入,只有女儿每月给的100至200元零用钱和联邦政府、省府的退税。虽然老太在中国有每月约3000元人民币(约折合490加元)的退休金,法官指在评估财政状况时,不应考虑无法动用的海外收入。据老太自己说她每两年都会回中国数月,这些养老金就当作在中国的生活费。老太以中国户口收取中国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在加拿大无法动用。
颜老太2004年抵达加拿大,她曾经在女婿帮助下报税。法庭文件显示她最近几年每年收入包括福利金和照看孩子收入约1.1万到1.5万不等,但实际上老太从来未支付过家用或租金。老太的置装费、医药费和回国机票费用都是由女儿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