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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人权仲裁处最近收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投诉。投诉者是一位印度裔移民,这位印度小哥认为自己遭到了身边华人的歧视,要求人权仲裁处帮他找回公道。
一般来说,国内的朋友看到华人在海外遭别人歧视的新闻比较多,这次却“反过来了”。为什么一向自认“友好善良”的华人也会歧视别人呢?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们华人对加拿大“歧视”的概念并不了解。
来自印度裔的控诉这位印度裔的当事人于2013年5月到2015年1月之间,在BC省一家销售汽车的商行里面当全职会计。这家商行的老板老板、总经理和办公室里面绝大多数员工都是华人,只有当事人一个印度裔,而且这位印度裔当事人不会讲中文,只会英语和葡萄牙语。
因为加拿大现在是一个种族成分复杂的移民国家,所以“歧视”这种事情是大事。加拿大那边认为,歧视并不仅仅是语言上或者行动上直接表现出来“侮辱”、“瞧不起”,而是只要是针对特定人群的不友好表现都能算进去。
比如,两个人撕破脸吵架的时候,如果骂某个是个王八蛋没问题,这是针对个人的辱骂,最多算是骂脏话。但是把人家种族特点骂出来,或者点明了人家少数族裔身份,那就是“歧视”,不但可以被警察直接拷走,还会上专门的人权法庭接受审判,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之前就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中国家庭送几岁的孩子去加国读小学,妈妈在那边陪读。孩子闹起矛盾自然是“童言无忌”,什么都敢说的。中国孩子在学校里跟其他孩子闹矛盾吵了起来,中国孩子嘴巴厉害,直接骂人家“我干死你们,你个XXXX(种族侮辱性称呼)”。
小孩子闹矛盾很正常,在中国这事过去也就过去。在加拿大就不一样,对方孩子回去把中国孩子骂他的话跟父母说了,对方父母按照很标准的加拿大思维,觉得这是很严重的种族歧视,就把事情跟老师说了。
学校老师知道之后很惊讶,几岁的孩子怎么就针对种族开始攻击了?学校老师立马打电话跟中国妈妈详谈,谈了之后还不放心,又跟社工那边联系,喊社工上门看看孩子家长是不是一个有严重种族歧视倾向的人。如果孩子家长是有极端种族主义情绪的人,那肯定不能让家长跟孩子在一起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