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
加拿大移民部新闻秘书维尔(Timothy Vail)昨天(4日)向本报证实,移民部已经撤消了对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覆核的上诉,接下来移民部可能还会考虑再进行新的风险评估覆核。
移民部的代表律师在今年四月时,向联邦法院提交了有关赖昌星风险评估司法覆核案的法律检订问题。並向联邦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提交对4月5日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蒂尼(Yves de Montigny)判决的上诉申请。在那次判决中,联邦法院判决此前移民部对赖昌星及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加拿大移民部为其遣返所做的风险评估结论理由不足,应该进行司法复核。
加拿大移民部也已在今年5月3日再次向联邦上诉法院提出上诉申请,移民部代表律师雷斯尼克(Esta Resnick)当时表示,除非移民部在上诉法院的官司再失败,否则,移民部暂时不会为赖昌星重新撰写遣返前风险评估报告。
记者就此事向赖昌星的律师询问,不过其律师都在休假,因此无法联络,不过据悉休假后將会就此事召开记者发布会。 (记者宋娜)
■ 事件回顾:
·1999年,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难民局对赖昌星的出外时间全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