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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提三大条件 不排除回国可能

www.creaders.net | 2009-12-09 09:11:10  加拿大都市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赖昌星最新一次露面,接受採访时的情形。 中通社资料图片

远华案涉嫌主犯赖昌星的加拿大逃亡之路已十年,虽然许多人都认为赖昌星在加拿大可以为所欲为,吃喝玩乐,但他自己很清楚,他仍然是个逃犯,是一个有案子在身的人。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秋天,他首次在电视台演播室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特约撰稿人丁果的採访。面对提问,他承认自己并非是一个自由人,随时都有可能被遣返回国。

丁果表示,十年的官司几经起伏。现在,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被拒,等待第二次被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对赖昌星来说,最大变化就发生在今年早些时候——他的前妻曾明娜携带女儿赖真真,自愿回到中国,这是不是徵兆?

在之前的几次採访中,赖昌星流露出想家的心态。他并不讳言,与北京沟通的管道还是「畅通的」,直到这次曾明娜和赖真真自愿回国,外界开始看到,他心态转变并付诸实验。但用赖昌星的话说,「还是不大相信政府的承诺」,但事实是他相信了北京与曾明娜的协商,才会让母女踏上回国之途,他在这之后的低调,也从侧面反映了他内心的巨大挣扎与矛盾。

在採访中,赖昌星甚至不排除一种可能,即两个儿子也步赖真真的后尘回国。笔者问赖昌星:「目前你在加拿大还有一个司法程式。你现在到底是希望走完司法程式,还是在消除一些障碍之后,司法程式没有结束前也有可能回去?」他沉默了很长时间,回答得小心谨慎:「可能性是存在的。」

笔者接下来问,「需要哪些条件,你才能放手一赌?」

赖昌星对此显然想了很久,他提出了三条:其一,远华案主要涉案的官员,比如庄杨等人的审讯档案能否公开,因为赖昌星一直咬定,巨额走私是当时体制漏洞的产物,他不是靠贿赂成事的;其二,他希望远华公司骨干们的案子能够重新审视,因为他是主犯,其他人责任轻微;其三,他希望专案组能够「换些人」。赖昌星清楚知道,曾明娜先期回国,让他还有一丝与中国政府「协商」的空间。一旦自己真的遣返回去,手中再无任何「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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