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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司法大战持续 赖昌星遣返谜团

www.creaders.net | 2011-07-12 22:36:26  人民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人民网加拿大7月13日报道,联邦移民及难民局于12日下午做出决定,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暂准有条件释放,等候联邦法院做出有关是否遣返判决。

  当日各路媒体云集聆讯庭,準备听取裁决结果。但加拿大边境服务局临时决定,赖昌星可以不亲自到庭,允许他在拘留中心通过电话连线听取裁判官裁决。

  远华案主犯赖昌星是于上週四在温哥华再次遭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的。赖昌星被拘留后,于11日下午出庭接受聆讯。在聆讯中,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律师和赖昌星代表律师各自陈词,加移民与难民局裁判官在听取陈词后于12日下午宣佈在21日开庭审判前给予赖昌星以有条件假释。

  加拿大联邦法庭将于21日作出判决。如果法庭否决赖的延期遣返申述,赖最快可能于本月25日即可被遣返回中国。

  赖昌星被加方释放 能否遣返中国仍是未知数

  据人民网7月13日报道,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12日宣佈,释放正在等待加拿大联邦法院最后裁决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赖昌星。该委员会表示,他们相信赖昌星会出席即将于本月21日举行的审判活动。届时,加联邦法院将就是否遣返赖昌星做出最终决定。

  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官员称,最近几年,赖昌星一直处于加拿大边境管理局的有效监控之下,且从未故意隐藏行踪。上週四,加拿大边境管理局将赖昌星逮捕入狱,以便能在法庭下达遣返令后,于本月25日将其送上返回中国的班机。

    赖昌星加拿大获释七大条件:交付7万加元保释金

  据中新网援引《环球华报》报道,加拿大联邦移民及难民局12日决定,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暂准有条件释放。

  目前赖昌星正在等候联邦法院7月21日开庭审理他提出延缓遣返的要求。如果要求被拒,赖最快将于7月25日被遣返会中国。

  据环球华报报道,赖昌星的获释条件包括:一、仍需交付7万加元保释金;二、每星期四需要向边境服务处报到;叁、若更改地址需要24小时内通知边境服务处(CBSA);四、向当局提供每月的电话账单副本;五、向当局提供手提电话号码,并保持充满电以及24小时开机;六、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处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出现,包括接受遣返递解;七、不能与黄晓燕(Xiao Yan Huang,音译)、丁欣华(Ting Yan Wah,音译)和谭国俊(Tam Kwok Chung,音译)接触。

  赖昌星上週四在温哥华市中心住所内,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逮捕。

  移民部则表示,最快会于7月25日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赖昌星二十年大事记

  据中新网报道,日前,潜逃12年之久的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在温哥华住所,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7月11日,他出庭接受了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拘留聆讯。移民部表示,7月21号,加拿大联邦法庭将审理移民部提交的第二份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最快可能于7月25日将赖昌星遣返回中国。

  赖昌星1958年出生于福建泉州,1991年4月迁居香港,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4月,中央纪委介入调查。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经济案件,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人民币,涉及中国多位高官。其为贿赂政府官员和作为自己消遣所盖的「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1999年8月,赖昌星全家以旅游身份从香港逃往加拿大。 2000年3月,赖昌星一家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2000年6月,赖昌星夫妇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2006年5月,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佈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覆核。 2007年4月,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佈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準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在过去的近10年时间,赖昌星一直使用各种手法在加拿大打官司、反覆上诉、以司法诉讼拖延时间,企图逃避被遣返回中国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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