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的三名子女在1999年刚抵达温哥华时,最大的赖俊伟才16岁,转眼12年过去,赖的前妻曾明娜带女儿赖真真先在2009年中返回中国,而赖俊伟及二儿子赖明明也在去年返回中国居住,留赖昌星一人还在為他能否合法在加拿大居留问题,继续打官司。
赖俊伟及赖明明两人均曾在西门菲沙大学就读,其中赖明明的英文名為Peter,一直担任赖与律师马塔斯之间的联繫桥樑,所有的英文电邮均由他翻译,对赖昌星帮助很大。
在曾明娜与赖真真于2009年中返回中国时,当时赖俊伟及赖明明两人在本那比租一间单位,根据移民部的了解,当时兄弟之中,有一人还将其中一间房租给了一名叫Jenny的女子,但移民部并未多了解Jenny是谁。
赖昌星在过去一段时间,其实早已不与儿子同住,而由于赖转為低调,加上他向来保护子女,赖俊伟及赖明明已于去年返回中国的事,并不是很多人知道。
赖的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在2007年在联邦法院审理赖第一次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司法覆核时即说:「赖的子女并不是中国关注的人物,但如果将子女遣返中国,则会给中国政府机会向子女们施压,迫使他们的父母放弃在加拿大的法律程序」。
不过,现在曾明娜及三名子女均自愿返回中国,上述的论点已经无法成立,马塔斯必须绞尽脑汁再想新的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