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加国要览 > 正文  

赖昌星公开表态:会尊重判决结果

www.creaders.net | 2011-07-21 15:04:27  苹果日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主脑赖昌星再次遭遇「释而未放」。加拿大联邦法院昨日作出裁决,接受移民部有关暂缓执行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淮许赖有条件假释的申请,因此,赖仍未获保释,依然遭羁押。赖表示,无论今日联邦法院聆讯的裁决如何,他都会尊重判决。

现年 52岁、拥有香港身份证的赖昌星, 1994年成立厦门远华集团。国务院朱鎔基主政时,远华集团被指从事走私活动,五年间走私货物总值 530亿元(人民币.下同),偷逃税额 300亿元,而遭朱下令查办,大批中共党政军要员落马,包括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解放军总参情报部副部长姬胜德,以及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 1999年 8月,赖携妻儿从香港逃往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随后港府宣佈取消赖的香港居民身份。赖妻曾明娜其后与他离婚,并已前年携大女儿返回中国。赖昌星在这次的聆讯一旦败诉,最快在下周一遣返中国。若胜诉的话,有关案件可能会拖一年才有结果。

   0


热门专题
1
何卫东
6
中共两会
11
苗华被抓
2
俄乌战争
7
大S
12
美国大选
3
川普
8
中美冷战
13
以哈战争
4
万维专栏
9
洛杉矶大火
14
巴黎奥运
5
AI
10
叙利亚
15
三中全会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