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讯商华为太子女孟晚舟一案,加拿大司法部周五(1日)决定展开引渡程序,下周三(6日)于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堂。有熟悉引渡法的加拿大刑事律师表示,引渡聆讯通常会安排在至少4个月后。由于此案对中加关系影响极大,他认为颁布授权进行书一事是司法部长谘询内阁后所作的决定,因此具政治性(quasi-political)。
律师博廷(Gary Botting)指发出授权进行书后,根据司法独立的法治原则,其他部门不能干涉法庭及司法部长对该案的决定。博廷补充,引渡聆讯有别于保释聆讯,并不考虑嫌疑人弃保的可能性,而是主要分析案情、证据充分程度等因素。
卑诗省刑事律师德尔比基奥(Greg Del Bigio)表示,在3种情况下会终止引渡,包括美国检察官撤销对孟晚舟的起诉、加拿大引渡法庭法官决定不予引渡,或是加拿大司法部长不批准引渡。
根据加拿大的引渡法与美加引渡协议,被引渡人涉及的罪行需是美加两国都认定为犯罪,这一原则被称为"双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其罪行在加拿大会被判囚一年或以上,才符合引渡要求。
德尔比基奥预计,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将以该案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作为辩护理由。其律师团队较早前指出,孟涉及的罪名在加国不属犯罪,因此反对司法部颁布授权进行书;他又估计,另一抗辩理由将是"控罪具有政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