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的刑事律师栗钧表示,从孟晚舟律师入禀的民事诉讼通知书(notice of civil claim)来看,孟晚舟的宪法权利被严重侵犯,又遭强迫提供证据及信息。
这可能令主理引渡聆讯的法官在判词中包含"不公平"与"压迫性"的元素。若果如此,判词交到司法部长手里时,司法部长就不能引渡孟晚舟到美国。
不过,栗钧补充说,若排除刑事诉讼中涉及上诉的时间,通常刑事诉讼审讯比民事诉讼审讯快。假如引渡孟晚舟的刑事诉讼很快便有法官的裁决(不管之后有没有上诉),判词又交到司法部长的手,但此时民事诉讼却仍未启动,那么"不公平"与"压迫性"的元素便不会被包括在法官的判词里。
按规定,司法部长要在90天内就法官的判词,决定是否作出引渡。而这90天的计算究竟是根据法官最初的判决,还是完成所有上诉后的判决呢?一旦是根据法官最初的判决,司法部长可以很快便收到判词,从而作出引渡决定。
熟悉引渡法的卑诗省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表示,孟晚舟提出的民事诉讼成败与否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他说如果法院最后判孟胜诉,并确认CBSA和皇家骑警在拘捕孟的行动上有违反人权,即当日获取的所有证据都作废,甚至会导致法官撤销整个引渡聆讯,令孟毋须被引渡到美国受审。
西门菲沙大学(SFU)政治科学系教授Stewart Prest则认为,孟控告加拿大政府目的是向渥太华施压,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和制造舆论,相信是孟晚舟律师团队的策略之一。
联邦司法部上星期五表示,在详细检视案件证据之后,认为符合引渡法案的要求,同时有足够证据令引渡法官作出裁决,所以发出"授权进行书",正式启动引渡孟晚舟往美国的聆讯。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即时回应,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对;将该案列作政治迫害;又说加拿大不能以"法治原则"、"司法独立"掩盖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错误。无论如何,孟晚舟将在周三出庭。
去年12月1日,加拿大应美国要求在温哥华机场拘捕孟晚舟。美国司法部上月正式刑事起诉华为和孟晚舟一共23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