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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先例!与联邦要求迥异 加国安省接纳中国国药

www.creaders.net | 2021-06-11 09:18:44  星岛日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安省卫生厅指引,接纳世卫批准紧急使用疫苗,包括中国国药。   美联社资料图片

联邦政府曾在周三宣布,只要疫情指标持续获得改善,已完全接种疫苗的入境者,由7月首周起,搭乘飞机抵加后,不再强制入住酒店及14天居家隔离,但入境者接种的疫苗必须是联邦所批准的种类。然而安省卫生厅在6月4日发出的指引,称完成接种世卫批准紧急使用的疫苗,包括中国国药疫苗(Sinopharm),在安省不用再接种联邦卫生部批准使用的疫苗。前者是联邦政府的入境检疫规定,后者则是安省政府的接种疫苗指引。

联邦政府指出加国认可的“完全接种”,意即已注射完整两针的阿斯利康、辉瑞或莫德纳疫苗,或只需接种一针的强生疫苗。

安省卫生厅在6月4日发出的接种疫苗指引,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直至5月31日列出几种疫苗供紧急使用,包括辉瑞、阿斯利康、强生、莫德纳和中国国药。

不过,世卫于6月1日批准中国科兴疫苗(CoronaVac)可作紧急使用,而安省的接种疫苗指引是根据世卫直至5月31日的规定而作出,所以在中国大陆及香港特区广泛使用的科兴疫苗,未知将来会否也纳入安省疫苗指引。

安省的疫苗指引称,省府为确保省民可获得“完全接种”疫苗的机会,在6月4日发出的《安省/加拿大以外地区接种疫苗的个人指南》(COVID-19 Guidance for Individuals Vaccinated outside of Ontario/Canada)指出,人们在省外只接种过首剂或两剂新冠疫苗的人,都可向当地公共卫生部门登记,资料注入省府系统(COVaxON)后,便可按安省的疫苗接种计划,完成所有接种程序。

4种情况不同安排

省卫生厅表示,在某些情况下,接种过目前未获联邦批准的疫苗作第一针的人,可能会被提供本国批准的疫苗作第二针。以下4种情况的安排有所不同。

情况一:在省外接种联邦批准使用疫苗

任何人在安省或国外地区,完全接种联邦批准使用疫苗的建议剂量,毋须额外接种。

任何人在安省或国外地区,接种了两剂系列中的首剂,毋须重新接种首剂,只需在安省建议相隔时间内接种第二剂即可。

情况二:疫苗未获联邦批准但世卫列为紧急使用

任何人在安省或国外地区,完全接种世卫列为紧急使用疫苗的建议剂量,毋须额外接种。

目前,任何人未完全接种世卫列为紧急使用疫苗,可能须重新接种联邦批准使用的疫苗。

情况三:未获联邦批准或未列世卫紧急使用

任何人接种未获联邦卫生部批准,或未获世卫列为紧急使用的疫苗,应重新接种联邦批准使用的疫苗。

情况四:不知名疫苗

如果个人表示曾接种过疫苗,但没有接种证明,应考虑是否可进一步调查,以获得接种证明和必要资料,例如可联繫诊所/保健提供者或接种者。

假如之前接种的疫苗产品不明,应重新接种联邦批准使用的种类。

如果已知之前的接种日期,为谨慎起见,在使用任何其他疫苗剂量后至少等28天,再使用联邦批准使用的疫苗系列。另外,任何人在完全接种疫苗前,需要离开安省或加拿大,应携带第一针的免疫证明,并应与当地卫生当局联繫,以完成系列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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