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一对夫妇Herman和Patricia Bucking在2010年买下了奥兰治维尔(Orangeville)附近一个40公顷的农场,在得到允许下拆卸了上一个屋主的旧农舍并重新兴建了属于他们的理想之家。但七年过后,他们收到一封来自一间收数公司的信,要求两人为一个Reliance Home Comfort热水器支付$692.43元的租借费用。
当时前业主在出售时所签下的誓书中注明,“此房地产上没有与任何系统或其零件有关係的租借合约”,而房地产的清单上亦未有提及该租借项目。夫妇两人的律师Harjot Gill表示他曾听过有不少这类案例,人们在购买一座房屋后被一些现存而未有向他们提及过的商业协议所缠扰。
夫妇二人在2010年买下农场后,拆卸了连热水器的旧农舍,另建新屋。
虽然一张近$700元的帐单在房产交易中不是很庞大,也远少于Bucking夫妇寻求法律途径时所需的费用,但律师不收费地接下了案件,并指Reliance公司佔了这对夫妇的便宜。而女户主亦指事件可能影响她的信用评分,她强调:“我们一直都很努力,甚至错过了很多美好的事物,就是为了确保我们有付清所有的帐单,我很希望弄清这件事”。
她在2017年时联络Reliance指事件可能是误会,但公司没有退让,因此夫妇接触了现已退休的律师,并写信到收数公司解释夫妇和Reliance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合约,而责任应只在前业主身上。其后他们发现原来前业主的确为暖水器签署合约,但没有在买卖房地产的协议中提及。Bucking夫妇本以为问题已解决,但在去年十月,他们再次收到另一间收数公司的律师事务所电邮,也是帮Reliance发出热水器索求款项。
夫妇二人的代表律师指根据Reliance的合约,当事人夫妇只会在卖家有于物业买卖协议中列明并得到买家同意支付将来费用的情况下,才会需要付上还款责任。
Reliance公司则表示他们并没有做错,但会同意停止收数机构的追款行为,公司的联络经理指当该房产出售时,公司获告知新业主会承担该租借资产,因此他们开启了该租借帐户并开始为该设备的使用而收费,而当该帐户未有支付帐单费用时,会转介到收数公司代收款项。直至最近,Reliance才取得该房地产的买卖协议,始知悉前业主未有向买家夫妇提及租借热水器,“有了这个新的资讯,Reliance会免除Bucking夫妇租借此设备的$692.43元债务”。但女户主仍希望公司会给予他们一个交代,确保两人的信用评分不会因此而受影响,并指在严峻的疫情下,这个状况对她造成了加重的压力。
代表律师Harjot Gill表示有些业主在遭遇同样情况时会直接交付帐单了事,这会是公司一方的胜利,又指卖家有责任透露房产有租借设备,房地产经纪对其客户的查问亦十分重要,而买家也应为了留下记录而查问一些问题,“我常常跟很多客户说要以书面形式保持买卖双方(对物业了解)的一致性”。他建议如果要购买房地产,应聘请律师帮忙审查该财产确保没有任何抵押,并让律师检查买卖合约,“解决的方法,就是跟你的律师说,或是让你的经纪再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