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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见不平的时候,你会“拔刀相助”吗?也许你觉得只有侠客才会这么做,但却在列治文真实发生了。
在社交媒体上,这位华人发帖表示“别人持刀互刺,我老公上去帮忙!”虽然没有受伤,而且警方也及时赶到,但这位帖主表示“又气又爱” —— 万一有个三长两短该怎么办?对方可是有刀啊!帖主感叹:“见义勇为是好事,但千万要理智处理!”
加拿大人,包括移民到加拿大的人,普遍有“加拿大精神”: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一般仅限于帮忙把陷在雪地里的车拖出来,而直接当面去阻止持械斗殴,确实非常少见。
碰到这种行为,最应该做的是躲的远远的然后报警,而不是试图去调停。真要见义勇为,应该是看到弱势群体被歹徒攻击,比如有人持刀攻击老年人、孩子、或是持刀抢劫路人。
另外,当自己赤手空拳而对方有武器时,不管对方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自己的第一反应都不应该是冲上去搏斗,去夺取武器,哪怕对自己的“武力值”再有信心也不能如此鲁莽。
有网友直言不讳:“就算你要趁匹夫之勇,也该想想自己的老婆孩子啊,万一有个闪失,你岂不是白白搭上了自己的命?”“警察都管不了的帮派,你怎么管?”这种观点是典型的反对见义勇为行为,认为这是白费力气外加把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
大晚上碰到斗殴,尤其是持械斗殴,在不少华人看来“这就是冲突,比如帮派冲突”。
碰到这种情况,别说见义勇为了,管都不应该管,因为连警察都管不了的事,你怎么管?就算管成功了,结果被某个帮派视为仇人了,以后日子都过的不踏实。
这并不是说碰到这种情况要冷眼围观,只是要考虑得失。有一颗见义勇为的心是好的,但更多的时候要多动动脑子。“可能,他是真的不信任警察”有网友脑洞大开,认为这位见义勇为的华人是打心眼里不信任警察,因为列治文警察只擅长抓超速分心,不擅长抓歹徒。
“可能他想的是 —— 反正警察也帮不上忙,还不如我自己当警察!”这种思维,说不定很多人都有。
只是,列治文治安事件在增多,难道要提倡大家自己和歹徒们搏斗吗?那是不是也得随身带个武器?歹徒在加拿大也有法律保护这不是网友们的观点,而是真实发生的事:如果见义勇为行为过激,弄伤了歹徒,那么你非但不能被当做英雄,甚至还有牢狱之灾!
真实的案例发生在2019年。多伦多万锦市民杨先生看到有人偷车,当即拿着一根木棍对着偷车贼就是一顿打,结果居然被偷车贼起诉“持武器伤人”。
这让杨先生哭笑不得:“我明明是在自卫,而且偷车的有6人,我们只有3人,怎么反而他们成了受害者了?”这是因为,前任加拿大总理哈珀在2012年的时候颁布了《平民拘捕自卫法例》,规定在遇到偷窃者的时候可以合理使用武力,但不能过分动武。
这个法律让很多华人摸不着头脑:如果我不过分动武,犯罪分子却对我过分动武怎么办?他们可以肆意妄为,我们却只能忍让?“保护犯罪分子”的法律,因华人而修订让人无奈的是,这项被认为是保护犯罪分子的法律,正是因为华人而修订——发生在2009年的大名鼎鼎的“金牛城超市事件”。
2009年5月23日,多伦多唐人街金牛城超市店主陈旺发现了两名小偷,立刻和员工追赶将其制服,并将小偷捆绑扣留在车内等待警察到场。
原本以为是帮警察在抓贼,结果陈旺却被警察逮捕,原因是非法禁锢、绑架、袭击、藏有武器。虽然在公众舆论压力下,陈旺最终被无罪释放,但却引发了政客要求修例的呼声。
通过这些案例和解答,相信大家对在加拿大见义勇为、包括抓贼有了更清晰地认识:于情于理都不太合适,你的善心和你的侠气,不仅有可能让你受害,还有可能让你变成法律认定的“犯罪分子”……
总之,不管你信警察还是不信警察,这些事情最终还是得靠警察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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