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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华裔女子酒驾被抓 这一关键证据救了她

www.creaders.net | 2026-04-15 13:38:18  加国无忧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近日,安大略省法院作出一项裁定,一宗发生在2022年的酒驾案件因警方侵犯被告的《权利与自由宪章》权利而被撤销。被告熊女士(Ms. Xiong)原被控在停止驾驶后两小时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法定上限。

警方检测显示,她在警局提供的两次呼气样本分别为每100毫升血液150毫克和130毫克,均远高于加拿大法律规定的80毫克标准。然而,法院最终裁定该检测结果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案件随之被驳回。

事情经过

根据庭审证据,2022年4月16日凌晨,安省省警警员Barrios在401高速出口附近将熊女士拦下。双方当时以英语交流。Barrios在庭上表示,他认为对方能够理解其指令,尽管他也注意到她的口音显示英语并非母语。

在路边进行初步酒精筛查后,熊女士未通过测试,并于凌晨2时55分被当场逮捕。Barrios随后将其铐上手铐并带上警车,同时收走其手机。

值得注意的是,Barrios承认,他在逮捕后约八分钟,即凌晨3时03分,才向熊女士宣读其有权联系律师的权利。在此期间,警方并未面临任何安全风险,也未进行紧急操作。

在前往警局的途中,熊女士曾对警员表示,她英语能力有限,需要他人协助沟通。

到达警局后,Barrios联系值班律师Paul Daniels。该律师建议警方为熊女士提供普通话翻译服务。随后,警方安排翻译,熊女士于凌晨3时29分通过普通话与值班律师完成咨询,并表示对咨询结果满意。

示意图 图源:OPP

不过,此后警方在与熊女士的进一步接触中,并未继续提供翻译支持。

个人背景

熊女士在案发时约31岁,已婚无子,在餐饮行业从事全职服务员工作。她17岁来到加拿大,目前为永久居民。其母语为普通话,日常生活中主要以中文与丈夫、同事及朋友交流。

她在来加初期英语水平较弱,曾依赖翻译设备沟通,之后在加拿大完成高中教育,并就读于多伦多大学密西沙加校区,但因英语能力限制在部分课程中遇到困难,曾两次未能通过相关课程,随后转读对语言要求较低的专业。

庭审证据显示,尽管她的英语水平较初来时有所提升,但仍仅限于基本日常交流,在理解复杂信息和进行完整表达方面存在明显困难。

关键证据

本案的核心证据来自警局呼气检测室的录音录像资料。该段视频完整记录了熊女士与呼气检测员Randhawa之间的对话过程。

录像显示,在被问及是否需要普通话翻译时,熊女士最初表现出明显困惑,并未直接理解问题内容。在简单重复后,她回答不需要翻译,但法官认为这一回答并非基于真实理解。

在呼气检测指令环节,Randhawa首先以标准法律语言向她发出呼气要求,并询问是否理解。熊女士最初保持沉默,随后以不完整的英语表示“my understand”。

在再次询问后,她明确表示自己“不理解”。Randhawa随后改用较为简单的日常语言解释称,他需要她对着设备吹气以进行检测。

在这种解释下,熊女士才点头并表示同意。

示意图 图源:OPP

类似情况也出现在警方宣读权利警告时。录像显示,熊女士在被问及是否理解相关警告内容时,两次摇头表示不明白。直至警员将内容简化为“你可以不说话,但你说的话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后,她才表示理解。

在另一个关键片段中,Randhawa询问她是否有任何原因无法提供呼气样本时,她表现出明显困惑,并未立即作答。警员需通过指向检测仪器并反复解释问题,她才最终回应没有问题。

熊女士在庭上作证称,当时她“非常害怕”,且“基本听不懂警方在说什么”。她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可以联系自己选择的律师,也不清楚可以使用手机翻译工具协助沟通。

她的丈夫许先生作证称,熊女士的英语能力仅属基础水平,在理解复杂内容和表达完整意思方面存在明显困难。

两名涉案警员在庭上均表示,他们认为熊女士能够理解交流内容。然而,法官在审阅录像后认为,这一判断与客观情况不符,相关证词的可信度受到严重削弱。

法官裁定

法院首先认定,警方在逮捕后未能立即告知被告其有权联系律师,已构成对《宪章》第10(b)条的违反。

更为关键的是,法官认为在本案中存在明显的语言障碍这一“特殊情况”,警方有义务采取额外措施,确保被告能够真正理解其权利内容,包括提供普通话翻译服务。然而警方未在关键环节持续提供翻译,导致被告在整个过程中并未真正理解其法律权利。

法官指出,这种情况在法律上等同于“根本未告知律师权利”。在是否排除证据的问题上,法院依据加拿大最高法院确立的标准,对警方行为的严重性、对被告权利的影响以及社会对案件审理的利益进行了综合评估。

法院认为,未提供翻译属于极其严重的程序性违规,直接剥夺了被告行使基本权利的能力。尽管呼气检测结果本身具有高度可靠性,且酒驾案件涉及重要公共安全问题,但在本案情形下,这些因素不足以弥补权利受侵所带来的影响。

最终,法院裁定,采纳该证据将损害司法公信力,因此应予排除。

在关键证据被排除后,控方已无法继续支持指控,案件随即被驳回。

本案判决再次强调,在刑事执法过程中,警方不仅需要形式上告知权利,更必须确保当事人能够在实际层面理解并行使这些权利。对于存在语言障碍的当事人,提供适当翻译并非选择,而是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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