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多伦多市议会很多成员和市政府一直哭穷说财政入不敷出,因而竭力主张开征土地转移税和汽车年度注册费,但事实显示,在市政府财政捉襟见肘的同时,一些市议员却在滥花犹如他们自己零用钱的办公费(office bud-get),连去中国游山玩水,都以办公费名义报销。
《太阳报》的记者花了三个月时间,终于突破层层阻碍,得以查阅市长苗大伟和由他的12名亲信组成的市议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的办公费报销单据,结果发现报帐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纳税人的血汗钱如此被花用实在令人震惊。
印制文宣品、报销私车公用费用、自我推销广告、外出用餐、乘坐计程车、捐款,什么都从办公预算中支出,大概还可以强辩说是与工作有关的支出。可是,出国旅游、采购高档影视设备,都要以办公费用名义报销,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例如,市议会执行委员会成员之一的马莫利堤(Giorgio Mammoliti),就花了数千元公费购买录影设备。在被问到作为市议员是否有必要使用摄影机才能履行议员所承担义务时,他理由十足地说,那是为了记录他选区内一项工程的进展,“那可是造价80亿元至100亿元的巨大工程”。言下之意是,才花了数千元税款采购录影器材算不得什么。
从前,市议员是没有规定的办公费预算的,一直到1998年1月1日多伦多六市合并成多伦多大都会后,新的市议会才为每位市议员提供一笔5 万3100元的年度办公费预算。顾名思义,办公费本来应该用来购买文具和办公室需要的其它物品,事实却是,这笔经费变成了很多市议员随意支配的零用钱。
市议会的会计部门对某些市议员使用办公费的方式也有微词。如对于马莫利堤以办公费采购影视设备之事,去年1月18日,市议会供给处长温妮•李致马莫利堤的备忘录指出,他的报销申请手续不符合适用于所有市议员的报销规定,如果他仍旧坚持报销,便须在发票上签名。
事后,马莫利堤在发票上签了名,那批价值约7000元的影视设备还是获报销。
市议会行政部门表示,市议员以公费采购物品,不必得到市议会行政官员的批准,因此即使不符合相关规定,行政部门也无法干预和阻挡。
《多伦多太阳报》的这项报告又说,还有一位市议员,去年偕太太同赴中国广西访问,回来后报销了机票、签证费、出差费和计程车开销3159元。
一向反对设立议员年度办公费预算的老资格市议员郝利岱(Doug Holyday),谴责他的部分市议会同事假公济私,为个人享受而滥花用纳税人的血汗钱。
在提及某些市议员动用办公费捐赠给选区内的团体时,他说这和以公款行贿没什么两样,实际上就是将办公费变成了买票的行贿基金──以公家的钱,去为自己收买选票。
很少在一年内支出办公费超过1500元的郝利岱,又毫不留情地指责马莫利堤:“他有一次报销了驱车115公里去走访一位选民,可是迄今未看到报销的细节,真不知道这115公里路程如何算出来的,这可是差不多是从多伦多到尼加拉瀑布的路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