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周三(8月15日)起,加拿大护照办事处採取措施,简化公民更换护照程序,以缩短申请更换者的轮候时间及紓缓积压个案。
新的简化程序规定在申请更换护照时,申请人不需要提供公民证明、辅助身份证明,也不需要找担保人签字。对於首次申请护照的人士,虽然还是需要担保人,但程序也会简化,大部分公民都有资格做担保人,为首次申请护照的人担保。而不仅是只有特许专业人士有资格做护照申请人的担保人。
由於从今年1月23日起,所有搭乘飞机前往美国的加拿大人都得出示护照才能通关,使得加拿大各护照办事处大排长龙,非常忙碌。 而到2008年1月时,所有经陆路入境美国的人士,也要出示护照。
实行简化程序后,申请者只需要填写一份简短申请表格,连同2张近照、旧护照和护照申请费,便可申换新护照。
此项新措施只適用於符合下列要求的加拿大公民﹕
*申请人的旧护照必须在2002年1月31日后签发﹔有效期为五年,並且没有破损、报失或被盗。
*上次加拿大护照签发时,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
*上次办理加拿大护照时,申请人年满16岁或以上。
*这次续办新护照,申请人居住在加拿大。
*申请人的姓名与旧护照名相同。
查询护照续签详情,可上网到www.passportcanada.gc.ca瀏览,或致电1-800-567-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