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河律师会前领导享特(George Hunter)违反专业操守﹐与女当事人发生关系两年多﹐事件曝光后辞任律师会﹐去年更被停牌60天。女当事人现入禀法庭控告享特﹐要求赔偿140万元。
根据法庭命令﹐女当事人只能称为A.B.﹐她在安河高等法院入禀的民事诉讼﹐将59岁的享特和他的律师行Borden Ladner Gervais列为答辩人。
A.B.的律师威尔顿(Matthew Wilton)说﹕「我的当事人被享特先生的行为摧毁﹐并信赖他会以她最大的利益争取﹐享特令人相信﹐他是法律界支柱。」
享特是杰出的渥太华律师﹐当他与A.B.的关系在2005年12月曝光后﹐他辞任上加拿大律师会(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的司库。A.B.与前夫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享特是她的代表律师。
去年2月﹐律师会举行纪律研讯﹐享特承认代表当事人时﹐存在利益冲突﹐属专业失德行为﹐他被停牌60天﹐4月重返Borden Ladner Gervais。
诉讼指控享特作为A.B.的律师时疏忽﹐并违反对A.B.的信托人职责。当享特向A.B.保证﹐他只是「名义上」已婚﹐没有与任何人有性关系后﹐两人在2003年4月开始发生关系。2005年11月享特结束与A.B.的关系﹐并通知她﹐他同时与另外两个在其律师行工作的女子有染。文件指出﹕「当享特让A.B.知道﹐他同时与A.B.和其它女子性交时没有带安全套﹐A.B.要进行艾滋病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