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加拿大政府发出公告,提出一项动议,建议取消移民申领枫叶卡的保证人程序。不过,有移民律师认為这只是政府的一项建议,何时得以落实仍是未知之数。
根据上周六刊登在“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上的Vol. 142, No. 13政府公告表示,公民及移民部最近在复核枫叶卡申领程序时认為,有更多高效可靠的手段来认定申请人是否满足居住要求,因而建议取消枫叶卡申领必须有保证人这一程序。公民及移民部认为,刪减保证人程序,处理枫叶卡申请將更加有效。
永久居民卡(俗称枫叶卡)是根据2002年6月颁佈的《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规定出台的。自2002年10月15日,永久居民被要求申领枫叶卡,作为其通过空路返回加拿大的证明文件。迄今,加拿大移民部已经发出超过200万张枫叶卡。
枫叶卡有效期为五年,所以加拿大永久居民需要每五年换领新枫叶卡。在2008年,第一批申领枫叶卡的永久居民持有的居民卡將过期,而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曾预测,从2007年至2011年,大约有60万永久居民需要换领枫叶卡。根据现行《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56条第2款b,申请枫叶卡,必须有保证人签字。而保证人必须是在加拿大居住的公民,认识申请人超过两年,同时必须是移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职业。
此前,公民及移民部曾向护照局諮询。2007年10月1日起,加拿大护照局取消了申请新护照需要的保证人程序。同时,美国申请护照及绿卡,均不需要保证人。
对此,移民律师邓安怡表示,不瞭解这项动议將在何时被宣读討论,几个月之前的一项关於换领枫叶卡时不需交回旧卡的动议,至今都没有结论。当然,一旦这些动议被通过,申领枫叶卡將变得简单,而换领新卡的移民也不会因为在交上旧卡等待新卡的过程中无法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