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消息,研究发现﹐16%加拿大艾滋病新例与移民有关﹐移民感染率高出本地人13倍。2002至06年2,567名申请人移民体检证实携带艾滋病毒(HIV)﹐其中89%可以入境﹐移民部考虑将艾滋病列为必须申报疾病。
加拿大每个省份和地区﹐艾滋病都必须申报﹐联邦移民部现时没有这项规定﹐亦即不认为它威胁公众健康﹐因此不必向公共医疗官员报告这项感染。
卑 诗省疾病控制中心(B.C. Centre for Disease Control)最新报告发现﹐大约16%加拿大艾滋病新例﹐与来自艾滋病猖獗国家的移民有关﹐尽管他们只是加拿大人口的1.5%。这个2005年数据也 显示﹐来自艾滋病盛行国家的移民﹐艾滋病感染率高出加拿大人近13倍。
肺结核及梅毒被公民及移民部列为必需申报疾病﹐但艾滋病只列作「可通报」疾病﹐也没有强制条件﹐要求艾滋病带菌移民接受后续检查。但论者指出﹐艾滋病列为必须报告疾病﹐是不必要的侵犯隐私。
移民律师贝蒂斯塔(Michael Battista)说﹕「跟进艾滋病人﹐引发很大的隐私关注﹐尤其是一般知道艾滋病不易散播。」
疾病一旦列为「必须报告」﹐所有医护人员必需立即报告任何病例﹐因为它被视为威胁公众健康。同时需要调查疾病来源﹐防止其他人感染及传播该疾病。
从2002至06年间﹐2,567名移民申请人的体检证实为艾滋病毒带菌者﹐其中89%移民体检及格可入境。
带艾滋病毒的人比其他移民给加拿大加重负担﹐艾滋病人不会立即被拒绝﹐但通常有艾滋病的移民或难民很难获得批准。